2011年9月26日

拉肚子?食品中毒?

資料來源:行政院衛生署藥物食品第246期

腹瀉俗稱為拉肚子,世界衛生組織(WHO)將其定義為一天超過3 次或3 次以上,不成型的軟便就是腹瀉。
  引起拉肚子的原因有很多,服藥、精神過度緊張、情緒起伏不定、焦慮抑鬱,都可能導致腸道功能紊亂,產生拉肚子的症狀。身體對某類食物過敏,以致影響消化吸收,例如許多人因缺乏乳糖分解?,無法消化牛奶或乳類製品中的乳糖,一旦吃到含有乳糖的食物,就會出現腹瀉的症狀。至於剛懷孕的婦女,體內荷爾蒙改變,也可能會拉肚子。一般最常見的原因是感染性腹瀉,尤其是吃到被細菌或病毒污染的食物,更是造成拉肚子的主要原因之一。而細菌或病毒的種類及數量、食用者的身體狀況,如免疫力等因素。
  依據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(CDC)的定義:2 人或2 人以上因食用相同的食物而發生相似的病症,並且自可疑的食餘檢體及患者糞便、嘔吐物和血液等人體檢體,或其他有關環境檢體中,分離出相同類型的病因物質者,稱為「食品中毒」。
  當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時,應儘可能將患者送到醫療院所進行治療。依食品中毒案件處理要點規定,凡發生食品中毒或疑似案件,中毒患者家屬、發現中毒案之人員或單位、或診治中毒患者的醫院診所,應向當地衛生局(院、所)聯絡或報告。另外,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六條規定:醫療機構診治病人時發現有疑似食品中毒之情形,應於24 小時內向當地主管機關報告。
  我國常見引起食品中毒的主要原因有:冷藏及加熱處理不足、食品調製後在室溫下放置過久、生食與熟食交互污染、烹調人員衛生習慣不良、調理食品的器具或設備未清洗乾淨及水源被污染等。此外,還要把握「清潔」、「區分生熟食」、「徹底煮熟」、「保存溫度」及「使用乾淨的水與食材」等原則。也就是要確保與食物接觸的人或物都是清潔乾淨的;要使用不同砧板及刀具,分別處理生食與熟食;食用前要將食物充分加熱並在2 小時內吃完;食物應放入冰箱冷藏或冷凍;飲水則要煮沸,不喝生水等,同時還要遵守個人衛生原則,並選擇衛生信譽良好的餐廳用餐,確保自身飲食健康。